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发布2022年10月第一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互联网职教集团会员单位、有关机构、广大考生: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32 号)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评价组织的职能职责,高效开展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及广大考生服好务,现将我院2022年度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 技能人才评价
(一) 认定项目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工种名称  | 认定等级  | 
1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5、4、3、2、1  | 
2  | 4-12-01-01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2、1  | |
3  | 4-12-01-01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4、3、2、1  | |
4  | 4-12-01-01  |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5、4、3、2、1  | |
5  | 4-12-01-01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5、4、3、2、1  | |
6  | 4-12-01-01  | 汽车玻璃维修工  | 5、4、3  | |
7  | 4-12-01-01  | 汽车美容装潢工  | 5、4  | 
(二) 认定时间
1. 第1批次认定时间 2022年10月30日(注:报名满40人开考,未满40人延期开考。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学院通知为准。)
2. 各报考机构和个人于2022年10月10日前向学院职业培训考试中心申报,申报时报送《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 报考条件
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进行职业标准查询报考相应等级条件。
(四) 证书样式
 
(五) 收费标准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费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技师  | 高级技师  | ||
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364  | 439  | 509  | 904  | 1029  | 
2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364  | 439  | 509  | 904  | 1029  | 
3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364  | 439  | 509  | 904  | 1029  | 
4  |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364  | 439  | 509  | 904  | 1029  | 
5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364  | 439  | 509  | 904  | 1029  | 
6  | 汽车玻璃维修工  | 364  | 439  | 509  | ———  | ———  | 
7  | 汽车美容装潢工  | 364  | 439  | ———  | ———  | ———  | 
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依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6】12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原材料收费指导价的通知》拟定
二、 技能人才培养
(一)培训项目
序号  | 职业工种名称  | 等级范围  | 培训内容  | 
1  | 汽车维修检验工  | 5、4、3、2、1  | 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 
2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2、1  | |
3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4、3、2、1  | |
4  | 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  | 5、4、3、2、1  | |
5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5、4、3、2、1  | |
6  | 汽车玻璃维修工  | 5、4、3  | |
7  | 汽车美容装潢工  | 5、4  | 
(二)培训机构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三)培训对象
企业在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两后生等
(四)培训时间
常年开展政策补贴类和市场收费类培训,持续接收报名,原则上满40人开班,定期发布具体培训项目公告。
(五)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理论直播和线下集中实践培训进行,共计10天。
(六)培训收费
政策补贴类培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的培训费统一为2300元/人,鉴定考试费按相应等级收取。
(七)培训运用
1. 参加完全部培训课程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证书;
2.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失业参保人员,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资格等级津贴补助;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当年,可免除一定金额的个税,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4.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当该工种被地方政府列入紧缺职业工种时,可领取政府高技能人才补助,连续领取三年;
5.拥有国家二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成立“大师工作室”,享受政府经费补助。
6.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可推荐参加考评员培训。
三、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1、 联系方式: 培训负责人 魏老师 18996691893(微信同号)
报考咨询 周老师 19923208035 (微信同号)
2、 报名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开发区平湖路88号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行政中心教务处;
3、 微信报名小程序
   
4、 培训查询网址: https://www.cqeec.com/zy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