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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8-04-19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决定举办学校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

(二)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

二、宣传内容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等相关知识。

三、作品征集范围、类别

(一)平面设计作品

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对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形式包括海报、宣传画等,存储格式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尺寸,文件大小不少于5M。交光盘参赛。

(二)视频作品

能反映工作或学习中结核病防治的细节和点滴,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通俗幽默。形式包括动画、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等,存储格式为mov或mp4,其中微电影时长在8分钟以内,其他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交光盘参赛。

四、作品征集要求

(一)平面设计作品及视频作品文件名格式为区县-单位-作者-组别-作品名(例:渝北区-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张某某-中学组-山城夜色,重庆大学-王某某-大学组-重庆风景)。作品应提交可编辑的格式(ai原图)。

(二)要求于5月20前报送作品,每个组别报送总数不超过5件,每人报送作品数量每个类别限1件,报名同时提交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王蓉琳,023-58193277,电子邮箱:785963619@qq.com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按照一等奖(20%比例)、二等奖(30%比例)、三等效(30%比例)进行分组别、分类别的评选。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

中学组、小学组二等奖及以上的,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以报名时所报指导教师为准。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区县上报及获奖情况,以及各高校的上报及获奖情况,结合前期筹备及现场评审,按一定比例评定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活动组织者奖。

六、其他

(一)本次活动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市结核病防治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承办,市防痨协会协办。

(二)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择期举办本次征集活动的颁奖典礼,并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联合印发获奖通报。

(三)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享有对作品及其片段进行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不另付稿酬。

(四)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对作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评审费。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