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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绩效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

2015-04-16
人力资源处

关于印发《绩效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doc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绩效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通过绩效管理,实现学校战略发展目标及教学质量的提升与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信息学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一、人事处:

1.负责制订绩效管理办法及相关流程制度,并进行宣导培训。

2.辅导各部门进行员工绩效管理与考核。

3.收集并审核员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结果。

4.定期回顾员工绩效管理方案以确保其激励性和有效性。

5.负责对教师的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二、各部门

1.拟定本部门员工绩效目标并实施考核。

2.负责本部门员工绩效面谈,制订员工改进计划,帮助员工提升绩效。

三、教务处

1.负责协助人事处制订教学板块的绩效管理要求及流程。

2.负责对教学板块的绩效管理提出要求,并督促执行。

3.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教改内容进行考核。

四、学生与就业处

1.负责协助人事处制订学工板块的绩效管理要求及流程。

2.负责对学工板块的绩效管理提出要求,并督促执行。


第二章  绩效管理原则

第四条  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管理原则:考核以业绩任务为导向,兼顾素质考核,使考核结果既能突出重点又能全面反映被考核人情况。

二、双向沟通原则:在绩效管理过程中,无论是绩效目标计划的制定、绩效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控、绩效结果的评估和应用,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以便被考核人充分理解和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并明确自己的改进方向。

三、考核差异化原则:不搞平均主义,考核结果要能如实反映被考核人的业绩和德才表现在团队成员当中的差距。

四、考核客观化原则:考核结果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

五、考核价值化原则:依据考核结果,应当激励的予以奖励、升迁,应当惩罚的予以处罚、降免。

第五条  考核关系

一、直接领导考核直接下属,上一级领导对考核目标及结果进行复核确认,不能越级考核。

二、员工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在与直接领导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进行越级投诉。

三、对校领导的考核,由执行院长考核,总裁复核确认。

四、绩效考核评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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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绩效目标制订流程与此相同。


第三章  绩效管理细则

第六条  教师考核

一、月度考核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日常教学行为,及当月重点任务;

2.考核相关规定:月度考核由二级学院进行考核,教务处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处用于绩效奖金核发。

二、学期考核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学质量;

2.考核相关规定:

(1)学期考核由教务处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占本学期考核得分70%;

(2)本学期内各月度考核平均分,占本学期考核得分30%。

三、年度考核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学质量、科研论文、学习任务等内容;

2.考核相关规定:

(1)学习任务由人事处考核,考核得分占本年度考核得分30%;

(2)科研、教改由教务处考核,考核得分占本年度考核得分50%;

(3)教学质量由教务处考核,考核得分占本年度考核得分20%,考核得分:两学期考核得分平均分。

四、校内兼课教师只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与所兼职岗位一致。

五、具体各周期考核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第七条  辅导员考核

一、月度考核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作风、学生档案、班费管理、学生管理等,同时对在获奖、改革研究等方面绩效明显的予以加分。

二、学期考核内容: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学生流失率、学生欠费等考核内容。

三、校内兼职辅导员只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与所兼职岗位一致。

四、考核相关规定:辅导员考核由二级学院进行考核,学生与就业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人事处用于绩效奖金核发。

五、具体各周期考核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第八条  管理及行政人员考核

2.jpg

一、副院长、二级学院院长

1.年度目标:原则上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及年度重点任务,签订《信息职院年度工作目标》。

2.学期目标:直接以月度平均分为学期得分。

3.月度目标:根据年度目标进行分解,确定月度KPI目标和重点任务,签订《信息职院月度工作目标》。

4.年度得分:年度目标完成得分占50%,月度目标完成得分占50%。

二、正处/副处

1.月度目标:确定月度KPI目标和重点任务,签订《信息职院月度工作目标》或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考核方式。

2.学期目标:直接以月度平均分为学期得分。

三、其他人员月度考核:可参考正处/副处月度考核方式进行,或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考核方式,月度得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积分奖金挂钩。

第九条  考核完成时间

一、年度考核:次年初学期结束后15个工作内完成。

二、学期考核:本学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月度考核:高层领导每月27日前完成,中层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次月1日之前完成。

第十条  绩效面谈

一、目的

回顾员工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管理者在面谈过程中向下属表达期许和要求,讨论工作开展思路和技巧,分享知识和经验,帮助下属改进工作方法和技能,提升下属工作绩效。

二、周期

除日常的、非正式的沟通与反馈外,每季度一次正式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个人行为和能力评价》,并得到双方签字确认,以确定双方对沟通事项达成共识。

三、评价结果等级分类

等级

得分

标准

A(优秀)

得分≥95

卓越的工作结果(行为、能力)表现优异,超出岗位要求及期望

B(良好)

90分≤得分<95分

工作结果(行为、能力)表现优良,符合岗位的要求及期望

C(称职)

80分≤得分<90分

工作结果(行为、能力)表现基本合格,基本符合岗位的要求及期望

D(待提高)

70分≤得分<80分

工作结果(行为、能力)与岗位的要求及期望有一定差距,必须马上改善

E(不称职)

得分<70分

工作结果(行为、能力)达不到所从事的岗位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单位任用条件,不胜任工作。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与对应考核周期的绩效奖金挂钩,基本分90分。

个人实发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个人得分÷90分

第十二条  考核得分低于65分,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  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视为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学校有权对其职务、岗位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薪酬调整、干部培养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考核细则。

一、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包庇下属、打击报复等行为,将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重处,情节严重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予以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二、对未按时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考核、绩效面谈等绩效管理流程的,将对直接管理人员予以绩效扣分等考核。

三、绩效评价中因未充分进行绩效面谈或沟通不到位,导致绩效目标的制订或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投诉,并查证属实的,对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50元/次的考核,从考核当月绩效奖金中扣除。

四、绩效奖金发放时间在各类绩效考核结果公布后进行核算及发放。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的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15年4月1日起生效实施。

 

附件:1.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月度绩效考核量化表

2.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表

3.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表

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年度学习任务考核量化表

5.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改科研考核表

6.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月度绩效考核表

7.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量化表(学期考核)

8.信息职院年度工作目标

9.信息职院月度工作目标

10.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附件1: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月度绩效考核量化表

日期:         任课教师:       授课课程             上课院系: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计分细则

院系

考核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1

师德

师风

(5分)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和岗位职责,未在课堂和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和信息等。

5

未履行教师义务和岗位职责扣5分;在课堂或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和信息扣5分.



2

出勤

(20分)

课堂教学无迟到,早退,私自调停课。

10

无故迟到,早退扣5分/次;私下调课或旷课扣10分/次。



3

按时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处室和教研室安排的各类会议。

10

迟到,早退扣2分/次;无故缺席扣5分/次。



4

课堂

讲授

(40分)

备课认真,科学规范

10

教案抽查,无教案的扣10分/次(可以用电子教案)



5

按照学期授课目的、要求及进度,积极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

10

授课计划抽查,未按授课计划安排进度进行讲授的扣2分/次。



6

维持课堂正常教学秩序

10

教师上课接听手机,不管理课堂、有4名及以上学生睡觉扣1分/次。



7

按课程进度,及时布置和批改作业

10

作业抽查,未按课程进度布置作业的扣5分/次;未及时批改作业或批改质量不高的扣1分/次。



8

其他工作

(10分)

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性高,热情主动,工作踏实,服从学校和二级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10

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扣10分/次;不服从非教学工作安排扣5分/次。



9

教研

活动

(25分)

任课教师每月向任课二级学院反馈班级学生学习状况1次

15

未反馈扣15分/次(通过电子邮件发教学秘书确认)。



10

按规定同行听课每月2次

10

未听一次扣5分,造假一次扣10分。



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院系签字盖章


教务处签字盖章











 

附件2: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学期绩效考核表

 

序号

学期指标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计分细则

考核部门

监督部门

1

教学质量

70

按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补充规定

得分=教学质量得分*70%

教务处

督察办

2

月度平均分

30

月度考核平均分

得分=月度平均分*30%

教务处

督察办

 

 

 

附件3: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表

 

序号

年度指标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计分细则

考核部门

监督部门

1

学习任务

30

按照《教师年度学习任务考核量化表》

按照《教师年度学习任务考核量化表》

人事处

督察办

2

教学质量

20

按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两学期平均分得分

教务处

督察办

3

教改、科研

50

按照《教改科研管理办法》

本年度内科研积分:无职称2分,讲师5分,副教授及以上10分,如若未达到按比例得分

教务处

督察办

 


 

附件4: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年度学习任务考核量化表

所在院系:                                任课教师: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计分细则

院系

考核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1

业务

学习

参加部门组织的学习6次及以上有学习签到记录

30

未完成一次扣5分



2

继续

教育

阅读授课专业相关书籍2本及以上有总结材料

30

未完成一本扣15分



3

深入

学工

参加班级活动4次及以上有参加记录

20

未完成一次扣2.5分



4

企业

顶岗

参加企业顶岗30天及以上提交心得总结与经验分享并制订教学改进计划

10

未完成一次扣10分



5

专项

培训

参加区级以上委派或专项培训1次

5

未完成一次扣5分



6

个人

成长

在职深造攻读高学历并被录取或取得国评中级以上职称(考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5

未完成扣5分



年度学习任务考核得分:             

院系签字盖章


人事处签字盖章











 

 

 

 

 

 

 


 

附件5: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改科研考核表

 

所在院系:               任课教师:             职称(标准):             

序号

科研/教改

名称

级别

主持/参与(注明第几)

得分

备注

1







2







3







4







合计





教改科研年度得分:             

院系签字盖章


科研处签字盖章










注:1.教改科研标准:无职称2分,讲师5分,副教授及以上10分。

2.计分办法按关于印发《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工作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重信科〔2009〕6号文件标准执行。

3.对教改项目参照科研项目等级执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或参与学院相应专项项目经主管部门认可并参照执行。

 

附件6: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月度绩效考核表

日期:           院系:           辅导员:        所带班级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绩  效  等  级


一级(总分*100%)

二级(总分*80%)

三级(总分*60%)

院系考评

备注

一、基本状态

27

1.工作目标(6分)

有月度工作目标,定位合理、可行。统一表格化上报。

有月度工作目标,较合理。统一表格化上报。

月度工作目标不认真不合理。统一表格化上报。


使用考核院系领导专用表格

2.计划执行(12分)

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到位,成效显著。统一表格化上报,支撑材料具有说服力。

月度工作计划执行较好,有一定成绩。统一表格化上报,支撑材料一般。

月度工作计划执行不力或工作计划执行无序。统一表格化上报,支撑材料混乱,无说服力。


使用考核院系领导专用表格

3.工作作风(9分)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4次(12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2次,有详细记录③工作记录详细完备(周前会、紧急会等各种会议记录)④与学生谈话记录详细,每周不低于3次;⑤每2周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不低于1次,有记录。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3次(10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1次,有较详细记录;③工作记录较详细完备(周前会、紧急会等各种会议记录)④与学生谈话记录,记录较详细,每周不低于2次;⑤每月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不低于1次,有记录。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2次(6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1次,有记录;③有工作记录④与学生谈话有记录,每周不低于1次;⑤每学期能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有记录。


寝室以oa公示查寝次数和时间为准。听课以学院统一听课记录表为准。谈话沟通记录以院系统一制作记录表

二、育人绩效

30

1.宿舍文明(12分)

所带班级学生无违规校外住宿现象,无晚归现象;学生优秀寝室每月不低于20%,无最差宿舍,宿舍文化较好。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当月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所带班级学生校外住宿2人及以下学生优秀寝室每月不低于15%,最差寝室不高于5%,宿舍文化一般。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当月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所带班级学生校外住宿5人及以下学生文明寝室每月不低于10%,最差寝室不高于10%,无宿舍文化。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当月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优秀寝室和最差寝室以oa公布为准。

2.德育考核(9分)

宣传到位,教育得体,考核记录详细及时真实,考核结果公开,资料齐全

宣传到位,教育良好,考核记录较详细真实,考核结果公开,资料较齐全

宣传到位,教育及时,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公开,并收集资料


以院系统一制作考核表

3.活动开展(9分)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活动、活动有记录、有特色、有针对性,班级专题活动每月2次以上;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院系、校级、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当月有活动的,需获得校级或以上的一、二等奖项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活动、活动有记录、较有特色、较有针对性,班级专题活动每月1—2次;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院系、校级、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当月有活动的,需获奖励

能主动开展班级活动;班级专题活动每月最少1次;能支持学生参与院系及以上的大型活动


班会、活动等要有方案、有总结、有图片。获奖要有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三、专项要求

33

1.学生出勤率(15分)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月度平均出勤率达95%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上课和大型集会活动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月度平均出勤率达92%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上课和大型集会活动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月度平均出勤率达90%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上课和大型集会活动


以院系检查结果为准,各院系要统一化考核表格

3.学生职业指导(9分)

非毕业班:月度了解不低于15%的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月度对学生就业具体指导和帮助不低于15%。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

非毕业班:月度了解不低于10%的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月度对学生就业具体指导和帮助不低于10%。基本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

非毕业班:月度了解不低于5%的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月度对学生就业具体指导和帮助不低于5%。基本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


各院系制作记录表。

4.事故发生率(因人为教育管理因素有重大事故发生取消评定资格)(9分)

所带班级学生当月无重大事故发生、无处分记录

所带班学生当月无重大事故发生、学生当月内受处分1人次及以下

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事故发生、学生当月内受处分2人次及以下


以文件为准

四、必修项目

10

1.辅导员住校(5分)

能够按学校要求住校,专兼职辅导员只要带班每天必须住校(周末实行值班制度),处理好学生相关工作。(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5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以各院系学工领导检查记录表为准(每周至少一次);学生处、督察办抽查。

2.班费管理(5分)

管理公开、合理、有明细帐目,无任何学生投诉。以统一表格上报(有至少2名以上班干部签字,辅导员签字)

(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5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院系统一制作表格格式

五、加分项目

16

1.获奖情况(8分)

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竞赛等,获一、二等奖项或以上的;

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的活动、竞赛等并获奖

能支持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活动、竞赛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复印件)

2.社会实践(8分)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当月(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10人次。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当月(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7人次。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当月(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5人次。


以实际参与活动的名单为准

总分(100分+):绩效得分在90分,得当月全部考核工资;其他分数按人事处规定进行得分系数计算。同时,月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的直接依据。

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院(系)签章


学生处签字章











       

 

 

 

 

 

 

 

 

 

 

 

 

附件7: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绩效考核表

日  期:                        院    系:           

辅导员:                        所带班级: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绩    效  等  级


一级(总分*100%)

二级(总分*80%)

三级(总分*60%)

院系

考评

备注

一、基本    状态

15

1.工作目标(3分)

 

有学期工作目标,定位合理、可行,有创新意识

有学期工作目标,较合理但无创新

工作目标不认真或无工作目标



2.计划执行(6分)

学期工作计划执行到位,成效显著。有详细的工作总结

学期工作计划执行较好,有一定成绩。有较详细的工作总结

学期工作计划执行不力或工作计划执行无序。有工作总结



3.工作作风(6分)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4次(12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2次,有详细记录③工作记录详细完备(周前会、紧急会等各种会议记录)④与学生谈话记录,记录详细,每周不低于3次;⑤每2周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不低于1次,有记录。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3次、(10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1次,有较详细记录;③工作记录较详细完备(周前会、紧急会等各种会议记录)④与学生谈话记录,记录较详细,每周不低于2次;⑤每月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不低于1次,有记录。

①班主任深入寝室每周累计不低于2次(60分钟);②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每周累计不低于1次,有记录;③有工作记录④与学生谈话有记录,每周不低于1次;⑤每学期能与任课教师协调沟通,有记录。



二、育人绩效

21

1.宿舍文明(6分)

所带班级学生无违规校外住宿现象;学生优秀寝室每学期不低于20%,最差宿舍不高于5%,宿舍文化较好。

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全学期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所带班级学生无违规校外住宿学生优秀寝室每学期不低于15%,最差寝室不高于5%,宿舍文化一般。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全学期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所带班级学生无违规校外住宿学生文明寝室每学期不低于10%,最差寝室不高于10%。无宿舍文化。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全学期学生无晚归、酗酒、打架等违纪行为。



2.德育考核(6分)

宣传到位,教育得体,考核记录详细及时真实,考核结果公开,资料齐全

宣传到位,教育良好,考核记录较详细真实,考核结果公开,资料较齐全

宣传到位,教育及时,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公开,并收集资料



3.活动开展(6分)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活动、活动有记录、有特色、有针对性,所带班级专题活动每期10次及以上;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院系、校级、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有校级或以上的一、二等奖项

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活动、活动有记录、较有特色、较有针对性,班级专题活动每期不低于8次;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院系、校级、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并获奖

能主动开展班级活动;班级专题活动每期不低于5次;能支持学生参与院系及以上的大型活动



4.能力培养(3分)

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除对学生的基本技能重点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同样进行培养,所带班级学生各项技能考试考级通过率排在所在院系所有辅导员的前2名

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除对学生的基本技能培养,对学生专业技能同样进行培养,所带班级学生各项技能考试考级通过率排在所在院系所有辅导员的前二分之一。

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除对学生的基本技能培养,并对学生专业技能进行培养,所带班级学生各项技能考试考级通过率未排在所在院系所有辅导员的最后2名。



三、专项要求

48

1.学生出勤率(9分)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平均出勤率达95%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和上课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平均出勤率达92%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和上课

以院系检查督察结果计算的平均出勤率达90%及以上,包含早晚自习(升旗)和上课



2.学生补考率(6分)

学期班级学生科目补考科次占考试总科次的5%及以下

学期班级学生科目补考科次占考试总科次的10%及以下

学期班级学生科目补考科次占考试总科次的15%及以下



3.学生职业指导(9分)

非毕业班:了解80%以上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对80%以上学生就业有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初次就业率90%以上

非毕业班:了解50%以上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对50%以上学生就业有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初次就业率85%以上

非毕业班:了解30%以上学生个性特点,并帮助这部分学生建立合理的生涯规划

毕业班:对30%以上学生就业有具体的指导和帮助,按要求完成学生就业信息,初次就业率75%以上



4.事故发生率(因人为教育管理因素有重大事故发生取消评定资格)(6分)

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事故发生、无处分记录

所带班学生无重大事故发生、学生学期内受处分1人次及以下

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事故发生、学生处分2人次及以下

 



5.学生欠费率(9分)

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学生欠费总额占全班学生缴费总额的3%及以下,期末班级学生无欠费

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学生欠费总额占全班学生缴费总额的5%及以下,期末班级学生无欠费

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学生欠费总额占全班学生缴费总额的8%及以下,期末班级学生无欠费



6.学生流失率(9分)

班级学生流失率

1%及以下

班级学生流失率2%及以下

班级学生流失率3%及以下



四、必修项目  16分

1.辅导员住校(5分)

能够按学校要求住校,专兼职辅导员只要带班每天必须住校(周末实行值班制度),处理好学生相关工作。(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5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2.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5分)

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生满意无投诉;学生基本信息统计、银行卡号、按要求上报等相关所有工作无任何错误。

(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5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3.班费管理(3分)

管理公开、合理、有明细帐目,无任何学生投诉。不允许用学院规定收取的班费组织学生集体聚餐。(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3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4.学生档案(3分)

整理按时规范,无任何缺漏,无学生投诉;毕业班档案无邮寄错误,无错装漏装,有存根可查询。(此项细节全部达到得3分,任何一个细节达不到以0分计)



五、加分项目

25

1.获奖情况(5分)

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比赛,获区级及以上一、二等奖项或以上的

积极组织班级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并获奖

能支持学生参与区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



2.社会实践(5分)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30人次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25人次

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参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采用正确的思想进行指导。所带学生志愿服务(三下乡、无偿献血等)不少于20人次



3.改革研究(5分)

有校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工管理文章1篇及以上;对学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并有创新的做法或经验总结等

有校级刊物发表的学工管理经验文章1篇及以上;对学生工作进行积极思索归纳,有分析报告

有特色的学工管理经验材料或文章等,但未及时发表,有一定的价值。



4.学生毕业率(5分)

班级学生毕业率达95%以上

班级学生毕业率达90%以上

班级学生毕业率达85%以上



5.工作特色(5分)

在学生工作中业绩突出、方法得当、成效显著,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获师生好评,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学工系列的表彰,没有任何被处罚或通报批评记录

在学生工作中业绩较好、,有一套较为有效的管理办法,师生评价较好,至少获得一次院系表彰,没有任何被处罚或通报批评记录

在学生工作中业绩一般、成效不明显,有管理措施、办法,师生评价一般,未获得奖励,没有任何被处罚或通报批评记录



总分(100分+):绩效得分在90分,得全部考核工资;其他分数按人事处规定进行得分系数计算。同时,学期

              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职级评定的直接依据,职级评定将取两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年

              度职级评定最终得分,以高低分依次排序,一级辅导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所有专职辅导员的二

              分之一。

学期绩效考核得分:

院(系)签章


学生处签章











 


 

附件8:

 

信息学院年度工作目标

 

所在单位/部门:                                                                       编制日期:

序号

指标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标准         /目标值

完成                        日期

权重    (分)

指标/

任务定义

季度/月度分解

保障

措施

计分

细则

完成情况

考核

得分

1











2











3











4











5











6











7











合计











 

复核:



 

考核人:


 

被考核人:

 

 

附件9:

                                                               

信息学院月度工作目标

 

姓名:                                    所在单位/部门:                                   考核月度:

序号

指标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标准

/目标值

完成

日期

权重(分)

指标

/任务定义

材料提

供部门

计分

细则

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值

考核得分

1










2










3










4










5










6










7










合计










 

   复核:                                        考核人:                            被考核人: 


 

 



重信科〔2009〕6号

 


关于印发《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成果

工作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工作量化计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予你们,务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科研成果工作量化计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科研意识,充分调动与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与创造性,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促使我校科研上水平、出效益。同时为科研工作的考核、年度评优、职称的晋升、职务及特殊岗位的聘任等建立并提供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与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编的科研人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科研工作量以“分”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   计分成果必须是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或德澳集团及下属机构)为署名单位的公开发表的成果,或者被学校管理的项目、著作、教改成果、获奖等,成果范围主要有著作、论文、项目、获奖、专利、成果转化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职称评聘、科研考核、评优、评先、奖励、津贴发放等。

 

 

第二章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

类别

细  目

分   值

学术专著                  

编著、学术性译著、古籍整理

教材

工具书

20分/本

18分/本

国家规划和统编教材18分/本,国家级出版社12分/本,普通出版社6分/本,校本教材4分/本

14分//本

 

 

 

A级核心期刊(学科级刊物,权威核心期刊,SCI检索论文,EI检索的国际期刊)

24分/篇

B级核心期刊(重要核心期刊,CSSCI、CSCD核心来源期刊,专业核心期刊,EI检索的国际会议和国内期刊)

12分/篇

C级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北大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英文国际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

6分/篇

一般刊物

3分/篇

增刊、专刊、国内会议论文集2分/篇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报

1分/篇

                     

           

国家级

重大项目30分/项,重点项目24分/项,一般项目18分/项

省部级

重大项目18分/项,重点项目14分/项,一般项目10分/项

区级

重大项目12分/项,重点项目9分/项,一般项目6分/项

校级

重大项目8分/项,重点项目6分/项,一般项目4分/项

横向委托项目

1分/3000元,3000元以内计1分

国家级一等奖

国家级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

36

24

18

 

省部级一等奖

省部级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区级一、二、三等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

学校一、二、三等科研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

24

18

12

12分,8分,6分

 

8分,6分,4分

艺术

作品

全国性每五年一届的综合性大展参展作品

18分/件

每两年或不定期全国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12分/件

省级协会的综合或单项展参展作品

6分/件

参展作品如获奖,在同级参展计分基础上

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0%、50%、30%加计获奖分

发表于艺术类专业期刊上的作品

按照刊物级别,同刊同期只能计一件作品分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PCT、软件

30分/项

10分/项

成果

转化

技术成果转让

1分/3000元(到帐经费)

试销产品创利

0.5分/3000元(到帐经费)

指导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国际竞赛和作品(非民间组织)

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参展)分别计20、18、16、14分

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全运会、大学生运动会、美术作品创作竞赛(展)等政府组织的比赛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名)分别计12、10、8分

获得省(市)级一、二、三等奖(名)分别计6、5、4分

 

第三章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方法

 

第六条  正式出版的专刊、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当作增刊处理,一般刊物增刊计2分,核心期刊及以上的刊物的增刊论文以原刊物分值的1/2计分。

第七条  多次获奖的同一科研成果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荣誉类获奖不进入计分范围。

第八条  纳入计分范围的科研项目是指项目经费进入学校财务帐户,或由上级部门批准但无下达项目经费,由学校科研处进行管理的纵向和横向项目以及经学院批准的校级项目。

第九条 科研项目在项目批准立项年度先计总分的50%;按期结题者,结题年度再计其余的50%;获准延期结题者,在延续期内结题不再计分;延续期满仍然不能结题及项目被撤消者,扣除项目批准年度已经计算的分值。

第十条 承接校外主持人主持的各级纵向项目的子课题,一级子课题和二级子课题分别按原项目级别课题分值的1/2和1/3计分;校级以上指导性项目,按相应项目级别课题的分值计分。

第十一条 教改项目按本文件中项目栏的计分标准进行计分,计分方法按本办法第九条进行,教务处应在项目立项和结题时将相关材料提供给科研处作为计分依据。

第十二条合作的科研成果及有多人参加的科研项目,按下列分配比例分摊计分。

参与人数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1

100%








2

80%

20%







3

70%

20%

10%






4

60%

20%

10%

10%





5

50%

20%

15%

10%

5%




6

40%

20%

15%

10%

10%

5%



7

40%

20%

10%

10%

10%

5%

5%


8

40%

15%

10%

10%

10%

5%

5%

5%

8人以上

第一人为40%,第二人为15%,其余人员平均分配45%

 

第四章 考核实施

第十三条 在科研工作考核时,受考核者应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的原件材料与证明。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本办法所涉及的考核,个人和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当年考核均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