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向春艳同志劳动关系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向春艳,女,系我校应用技术学院员工,2019年1月27日来校工作。该员工从2019年11月4日至今,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不到岗上班,在电话告知本人后仍然不到岗,连续旷工已超过15天,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之规定,从即日起解除与向春艳同志的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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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校外专业群带头人聘任管理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