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 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2) 市外户籍,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3) 市外户籍,以个人身份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已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
特别提醒: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符合以上条件都可以参保。
2. 在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特别提醒:办理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3. 每年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医保政策规定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后公布。
2018年缴费标准为:一档全年缴费2520元,二档全年缴费为5544元。
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4. 缴费标准一档和二档有什么区别呢?
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员在住院报销比例上完全一致,主要区别在于:
个人账户划转金额:一档参保人员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员享有个人账户,每月按规定的标准划入相应金额。(详见问题6)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一档参保人员可以享受4种特殊疾病的门诊报销,二档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全部(2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详见问题7)
5.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6. 二档参保人员每月个人账户上有多少钱?
7.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有哪些病种?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只能享受下列4种特病待遇:
1)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 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 肾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 血友病。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可以享受下列22种特病待遇:
1)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 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 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肝、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 糖尿病1型、2型;5) 系统性红斑狼疮;6) 高血压病(1级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3级高血压);7) 冠心病;8) 风湿性心瓣膜病;9)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10) 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1) 肝硬化(失代偿期);12) 再生障碍性贫血;13)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4) 结核病(肺结核、肺外结核);15) 血友病;16) 重度前列腺增生;17) 类风湿性关节炎;18) 帕金森病;19)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 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21) 丙型肝炎;22)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8. 参保缴费后要等多久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续保的,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3个月内续保并补齐欠费的,可以立即享受医保待遇。
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存入参保费用,并随时关注是否扣款成功。没有成功扣款的,务必在3月31日前到镇乡(街道)社保所申请补缴。逾期没有缴费的,将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9. 外出务工人员回到万州,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所需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万州区社保大厅个人参保(9号、11号)窗口办理转入接续。
在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年限可认定为我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
10. 满足怎样的条件后,可以不用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 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
2) 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3) 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参保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2018年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504元/年)。
特别提醒:按规定,参保人终身都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月。
11. 如何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
缴费后是否成功扣款,可以通过银行各网点现场查询,或通过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查询账户明细;
访问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门户网站(http://www.cqsi.gov.cn)查询社保信息;
拨打重庆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可以电话查询社保信息;
镇乡(街道)社保所可以现场查询社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