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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公告

2017-11-01
人事处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专业群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激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群建设与发展,发挥骨干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群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专任教师

二、申报时间

2016年4月30日-5月10日

三、申报名额

每个专业群控制在5名以内

四、申报条件

(一)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

热爱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专业素质良好,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熟悉本专业现状,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工作,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

(二)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教学条件

1.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根据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限);

2.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期;

3.担任过2门及以上课程的全课教学工作,其中含一门专业课程;

4.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评价良好及以上;

5.积极开展教学手段、方法的改革,成绩良好且成果得到推广运用。

(四)教研条件

近三年内,主持制定专业群相关专业课程标准,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或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或“双创”空间建设项目;

2.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

3.主持或参与(前三名)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4.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政府组织)获三等奖及以上;

5.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MOOC、微课等技能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6.主持一项校级教改课题研究工作并结题;

7.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五)科研条件

近三年内,在从事科研和对外技术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内容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2.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及以上;

3.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横向课题经费3万元以上的项目;

4.主持校级或区(县)级科研课题研究工作1项并结题;

5.主持一项行业应用技术研究或技术革新1项。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填写申报表,二级学院推荐,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处;

(二)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对申报者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提交院长办公会评审;

(三)学院发文公布审批结果,并颁发聘书。

六、聘任、考核及待遇

(一)学院负责骨干教师聘任,并对二级学院制定的相关方案给予过程检查和结果把控;二级学院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主体,制定并落实骨干教师工作职责、考核管理办法及聘期专项津贴分配方案,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各1份备案;

(二)二级学院于每年的1月、7月提交骨干教师阶段工作总结;

(三)骨干教师聘期为3年,期满经考评合格可续聘,在3年内,如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比较严重的教学事故,或比较重大的工作失误,或违法违纪行为,应即行终止其资格;

(四)聘期内骨干教师享受4000元/人/年专项津贴;

(五)对骨干教师在推优、职称评定、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培训(进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和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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