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专业群负责人聘任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现将《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业群负责人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11日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印发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专业群负责人聘任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群建设与发展,发挥带头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专业群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二级学院负责人领导下,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一)组织开展本专业群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专业群各项条件建设,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发展规划,及时修订专业群专业设置。
(二)组织制订和修改专业群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三)教材选用、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组织教学与考试改革、专业评估等。
(四)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制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如建设目标、配备要求、建设方案、资源组合与个人培养等。
(五)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制定优质课程建设规划,监督、敦促教学团队开发课程资源。
(六)提出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并审查实训室实训项目,确保实训项目科学合理,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
(七)组织、指导和监督本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模式改革工作。
(八)协助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组织落实校、院两级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积极推进本专业群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和优化。
二、聘任范围
校内专任(兼课)教师
三、聘任条件
(一)综合素养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法规政策、具有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二)专业水平
了解所在专业群及内辖专业的发展趋势,了解上级对专业建设与评估的具体要求,了解市内外高职院校在同类专业上的强项优势,掌握本校本专业群及群内专业的建设目标、当下状态与建设计划,能在专业群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三)资历条件
1.具有六年以上本专业群教学与科研经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累计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或三年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4.原则上应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
(四)教学条件
1.担任过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全课教学工作;
2.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良好及以上。
(五)教研条件
近三年内,在教育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中成绩突出,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或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或“双创”空间建设项目;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3.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MOOC课、微课等)建设工作;
5.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6.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规划教材;
7.主持校级教改课题研究工作,或主持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8.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核刊1篇及以上)、或著作1部及以上、或专利1项及以上,或有与所在专业群联系紧密的其他科研成果或经认定在专业建设上有突出业绩;
9.主持本专业大型项目、活动,在区域、行业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