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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公告

2017-11-01
人事处

 

 

万州教人〔2014〕112号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区人社局关于开展新取得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区人社局《关于开展新取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前培训的通知》(万州人社发〔2014〕147号)转发你们,请各学校、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确保每位同志按时参训。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新取得中级职称专技人才岗前培训的通知

 

万州人社发〔2014〕147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渝东开发区,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不断巩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要点》(渝人社办〔2014〕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2013年度取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新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应参训人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4日—16日,2014年11月14日报到,15日正式上课。培训地点:万州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国本路51号)。

四、培训费用

新取得中级职称人员的培训资料费100元,学员往返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结果使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各主管局及时通知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确保每位同志按时参训,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新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作为专技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程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58107929。

 

附件:2014年参加中级职称岗前培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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