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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公告

2017-11-01
人事处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已履行相应职责2年以上。

(二)工科类教师应是“双师型”教师或是经审核确认的“双师素质”教师。

(三)近3年一直从事教学工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合格且优秀至少一次。

(四)无教学事故和其他比较严重的工作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

(五)40岁以下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硕士生在读。

(六)愿意在本校持续工作,并承诺不在任期内中途违约。

二、教学水平条件(考察近3年)

(一)必备条件

1、主讲1门及以上核心专业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是经二级学院考核确认的相关课程带头人。

2、教学工作量(不乘任何系数的实际课时)专任教师年均360学时,兼任教师年均120学时。

3、教学质量考评合格且优良不少于2/3,学生评教满意率均在85%以上。

4、所主讲课程均写有规范讲义或设计制作有完整课件并在教学中全程使用。

5、到企业体验与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累计不少于15人,或从事兼职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不少于1学期,并经考评合格。

(二)选择条件(必具下列条件之二)

1、参加讲课、说课等教学竞赛获全校等级奖或二级院(系)一等奖,或被学校评为最受学生爱戴的教师(含优秀青年教师)或校级以上其他优秀奖。

2、作为前3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省(市)级等级奖或区校级一等奖1项,或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获校级优秀1项。

3、主持修订课程教学大纲1门或主持制订校级重点课程及以上课程建设方案1门。

4、作为前3名主要成员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个,或作为前5名主要成员完成专业建设方案(或评估材料)1个,并均已通过审核或提交使用。

5、是校级精品建设课程(含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前3名主研人员,或省(市)级精品课程前5名主研人员。

6、是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前5名主要成员,或省(市)级特色专业、教改试点建设专业前8名主要成员。

三、教研与科研条件(考察近3年,必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院学报和其他经批准的内刊发表论文5篇,或公开刊物和内刊共3篇,或公开刊物2篇,或核心期刊1篇,或主讲经批准的学术报告3次并发表论文2篇。

(二)担任副主编及以上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且个人撰写内容不少于5万字,或主编经学院批准的内部试用教材(含教辅资料)1部。

(三)主持校级科研(含教改)一般项目1项,或是校级重点及以上科研(含教改)项目前5名主研人员,或是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主研人员之一,并能按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