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类专业过渡到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证书办理相关事宜的说明
各主考学校:
现将2019年6月有关艺术类专业停考过渡到汉语言文学专业,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凡2018年底以前原艺术类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均合格,因未答辩毕业论文或前置学历未注册等原因未能如期在2018年12月办理原艺术专业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6月前到原注册主考院校完成艺术类专业论文答辩,合格后在注册主考学校申请毕业,此次为最后一次办理艺术类专业毕业证书。
依据艺术类专业停考文件规定,凡艺术类专业中的合格课程门数按一门对一门后,符合办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按照相关要求先对应课程名称相同、代码相同的课程,课程名称和代码不相同的按照课程门数一门对一门的办法进行替换。
2018年底以前艺术类专业考生在该专业仍有课程未合格者,且合格课程门数少于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门数的,必须按照每年4月、10月考试课程安排,参加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课程考试,缺一门考一门,依此类推。
凡未达到原艺术类专业毕业条件,但合格课程门数多余或等于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门数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论文按原艺术类专业要求,在原注册主考学校答辩。
特此说明
自学考试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