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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4-15
软件学院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社团联合会、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青年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发奋学习,积极引导和鼓励青年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共青团中央和团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结合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开展重庆市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优秀团总支书记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优秀共青团员

(六)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七)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全校团总支、支部、团总支书记、学生团干、学生干部、学生共青团员。

(二)表现良好且未受过相关纪律处分。

(三)申报的先进集体必须在团费收缴的指标考核中为合格。

(四)没有上缴团费的团员不能参评优秀个人。

四、评选程序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书记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申报,校团委根据团内考核指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进行评定。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参评,上报校团委评定。

(三)团内优秀团干及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各团支部评选后,交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定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申报程序,积极争取党总支对申报工作的支持,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评选工作。

(二)各团总支的申报表、申报材料,文字表述用第三人称,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上交纸质文档1份,先进个人申报材料需上交纸质文档1份,请各院系团总支务必于4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校团委,逾期不报将做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刘蛟龙

联系电话:023-58193277   

六、表彰

拟定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将五四期间全校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