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评选2018届重庆市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推荐为市级优秀的对象、条件和程序,请严格按照渝教工委〔2014〕28号文件执行。推荐为市级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2018年本校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人数的1%以内。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比例由学校规定。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必须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二、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联系人:刘蛟龙
联系电话:023—58193277
附件: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