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教育政策解读】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教育新闻】
·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孙竞)近日,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寄递管理、确保精准投递、优化新生服务、做好防疫消杀、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地教育、邮政等部门和高校、邮政企业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的安全、及时、准确。
【教育思想】
☆改革教育评价为教育把好舵
教育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案,是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进一步升华,为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
【教育论坛】
按照举办者是否要求获得办学收益,对民办学校实施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两分法”),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宗旨是为了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诸多瓶颈问题。
【教育时评】
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们带来安全教育案例集,敬请关注!
【教育他山石】
☆强基础 创特色 树品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努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摇篮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社会急需大量实用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主要供给者的职业教育,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
【教育政策解读】
2020-07-29 来源:教育部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简单介绍一下《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
答:高等学校是重要的社会组织,社会关注度高。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法治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破解当前高等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高等学校法治工作。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发布以来,高校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实践中一些学校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足,违法决策、任性管理、侵权塞责等现象仍然存在。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深入推进,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高校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高校办学、管理活动越来越多纳入司法审查范畴,涉及高校的各类复议、诉讼案件逐年增加,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学校权益成为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
为解决高校法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教育部围绕《意见》起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围绕学生管理、后勤管理、人事管理等11个关键法律问题进行课题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后,提交2018年1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讨论。此后,又征求了各省级教育部门、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法学专家意见。经深入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并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出台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
二、《意见》对高校法治工作的定位是什么?
答:这是教育部第一次针对高校法治工作专门发文、第一次在文件中明确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概念,以前提得较多的是依法治校、教育法治工作、学校法律事务等。《意见》对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目标定位是推进高校依法治理,提高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意见》发布实施,着力纠正把法治工作定位为打官司、审合同等具体法律事务的片面认识,改变法治工作可有可无、可做可放、可多可少的局面,强调把法治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把法治工作融入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高等学校要切实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高校法治工作涵盖哪些范畴?
答:《意见》明确了高校法治工作的五项重点内容。一是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四是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各类涉法事务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五是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将宪法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治工作是融入性、贯穿性、经常性的工作,学校办学治校各环节、全过程都要体现法治的要求。学校法治工作不只是法治工作机构的事,法治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科研机构都要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本部门的法治工作。《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工作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为什么要重视和发挥高校法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答:当前,高校作为独立法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涉及面广,内外关系复杂,各主体诉求多样,管理的难度大、法律风险点多。《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的作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定位要高。要求高校把法治工作机构定位为学校重要的管理部门而不仅是咨询部门,法治工作机构也不同于学校聘任的法律顾问,法治工作机构要有职有权,重大决策作出前和重要文件发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法治工作机构的意见要记入拟发布文件的起草说明和决策会议的会议纪要。二是职能独立。要求高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作为学校的管理部门,统筹行使相应职权,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并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其专业能力。考虑到当前高等学校法治工作面临的繁重任务,鼓励各高校运用好办学自主权,逐步设置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强化法治工作力量。三是技能专业。要求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法学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并要求建立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探索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五、《意见》对支撑保障高校法治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支撑保障要求。一是领导保障。明确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依法办事,亲自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工作。规定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强调学校决策会议要关心、研究法治工作。二是组织保障。要求高校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做到有明确职责范畴、有校领导分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着力解决长期以来法治工作边缘化、虚置化问题。三是经费保障。要求加强法治工作机构的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包括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校内专家、外聘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和待遇。四是监督保障。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要求学校向教代会报告法治工作情况、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重大事件,加强内外部监督。
六、下一步推动《意见》落实有哪些举措?
答: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推动《意见》贯彻实施。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做好《意见》学习宣传工作,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后,通过多种形式将《意见》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二是推动试点,探索经验。选择若干地方和学校,分别就《意见》中确定的学校制度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建设、法律顾问制度、法治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制度等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搜集、梳理各地各高校推动法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汇编和分析,为学校提供具体借鉴和指导。三是健全机制,注重长效。会同有关部门召开高校法治工作现场会,推广成功经验,部署相关工作。适时开展对各地各校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调研评估,推动《意见》确定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地生效,努力以高校法治建设的成效,进一步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教育新闻】
2020年08月03日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孙竞)近日,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寄递管理、确保精准投递、优化新生服务、做好防疫消杀、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地教育、邮政等部门和高校、邮政企业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的安全、及时、准确。
通知要求,各省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和高校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录取通知书寄递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纳入本地招生录取督查范围。
通知强调,高校要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邮政企业要开辟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寄递时效。要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及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管控,确保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要确保精准投递,严格录取通知书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要求高校和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邮件寄递的防疫消杀工作。
通知要求,高校要优化新生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随录取通知书附送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介绍,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严禁高校、邮政企业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夹寄其他不符合寄递要求的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教育思想】
改革教育评价为教育把好舵
2020年07月31日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 王蕊 许海霞
教育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案,是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进一步升华,为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
教育评价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教育事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教育发展,就是要围绕立德树人,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出发,使教育评价更加关注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科学开展过程性、综合性、多元性的评价,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分数成绩衡量学生发展、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此前,教育系统已经开始探索部分教育评价改革与实验,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201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提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近两年,教育部联合其他部委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开展了清理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的专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五唯”倾向。有破无立,只破不立,不建立相应的科学的评价体制和机制,必然出现“评价真空”。只有破立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作为指挥棒的积极作用,为立德树人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总体方案》的通过,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教育评价需要总体谋划和系统设计
教育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等方方面面,是相互制约、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教育评价也需要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五唯”问题。《总体方案》提出,从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分层分类研究提出改革的思路举措,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指出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大逻辑,从总体上对教育领域评价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是从根本上谋划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通过引导、调整、优化的“指挥棒”功能,用科学的教育评价指挥、引导、规范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评价需要改革政绩考核指挥棒,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形成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优化教育生态,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机制。改革学校评价指挥棒,引导学校形成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好学校”评价观。改革教师评价指挥棒,引导学校建立坚持师德伦理、潜心教书育人、助力全体学生尤其后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好教师”评价观。改革学生评价,坚决摒弃“考考考,学校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观。
教育评价改革要重落实和推进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提出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方式和主要任务,抓住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问题,提供了具体目标和行动路径。改进结果评价,破除的是单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硬性指标”的简单做法,而非完全摒弃“五”类硬性指标,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挖掘硬性指标之外的“软指标”,从一元到多元。强化过程评价,应从“一考定终身”的终结性评价转向重视教育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充分发挥过程评价的诊断功能,及时对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进行诊断反馈,及时对教育目标进行调整,及时对教育决策提供参考,最终为教育及学生发展保驾护航。探索增值评价,改变重终点轻起点轻过程、重选拔轻培养的倾向;优先关注教育过程和学生发展,着眼于学生、教师、学校和地区的教育进步幅度和努力程度,在此基础上对教师教学、学校管理、政府治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反馈,全面提升教育公平和质量。健全综合评价,重在多元,即评价内容上,全方位考察考试成绩、综合考核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评定;评价方法上,应以教育评价理论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促进教育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主体上,坚持政府、学校、教师、同行、第三方多方参与,探索建立政府元评估、学校自评、独立第三方执行评价、国际参与和民众监督的多元化教育评价体系。
教育是国之大计,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教育评价就要回归教育的本质、回归教育的规律、回归教育的初心,一方面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新教育观和人才观,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的唯一标准。只有上下同心、社会合力,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改革目标。
【教育论坛】
发布时间:2020-7-31 来源:上海民办教育网
文 | 董圣足 谢锡美 刘荣飞 黄河
按照举办者是否要求获得办学收益,对民办学校实施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两分法”),是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宗旨是为了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诸多瓶颈问题。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是如何形成的
“两分法”分类管理虽动议较早,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时就曾经一度被提上议程。但囿于现实条件、认知水平和立法资源等因素,对此争议颇大,各利益相关者据于不同视角、立于不同立场,持有相左观点、发出多种声音,以致《民办教育促进法》最终没有采取“两分法”,而是采取了折中办法,即在确立民办教育也是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的大前提下,将民办学校细分为捐资举办、出资举办且不要求经济回报、出资举办但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以及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培训教育机构等四种类型。这就是所谓的“四分法”。
然而,由于民办教育“四分法”及其相关政策设计与当时仍在施行中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之间,缺乏衔接配套,存在诸多不一致、不协调之处,故在《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十多年来的实践中,并未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循,导致该法的一些规定形同虚设,缺少强制力和执行力。为破解这一难题,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专门作出部署,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随后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要“逐步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学校自愿选择、政府分类管理”原则,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2011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和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列为“3+1”分类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院校),这些地区及院校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行分类管理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为深入解决法律法规以及宏观政策间的冲突抵牾,一系列涉及民办教育的新法新政得以修订、颁行,对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属、产权归属、政策扶持及管理监督等制度重新进行了系统的顶层设计,为最大范围调和各种矛盾、统合各方利益,理顺了思路,开创了新局。2015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先期审议通过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订案,取消了对于举办营利性学校的禁止性规定,为探索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虽几经周折,但最终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审议,从而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标准,确立了两类学校各自适用的政策体系。随后,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与新法及《若干意见》相配套,2016年12月30日,教育部等部委联合颁布《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至此,国家层面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的大局落定,方向更加明确,路径逐步清晰。国家层面系列新法新政的出台及施行,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进入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新时代。
分类管理下,民办教育发展的未来走向
01.公平而有质量的民办教育
未来分类管理改革下的民办教育将在三个方面发生变化:
1. 民办教育供给将从总量增长向优化结构布局转变。
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扩大供给总量,解决“有学上”的问题。而在教育规模和普及程度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教育供求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因此,未来民办教育发展将适应教育供求关系变化,以分类改革为契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不同的发展路径寻找各自的“增长极”,发展重心将从总量增长转到优化结构布局上来,着力推进民办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解决“上好学”转变。
2.民办教育质量将从片面追求升学向学生全面发展转变。
在分类管理改革下,未来民办教育发展将以适应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为目标,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相较于公办教育而言,民办教育有更强的自主性、更加灵活的教育方式,可满足家长的多样化需求。特别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将会有更多的民办学校打破应试教育思维,纠正以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民办教育资源从重点配置向基本均衡配置转变。
由于公办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仍旧集中于一线城市、省会等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公办教育资源严重缺失,而民办教育在欠发达地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以有效填补公办教育资源空缺。通过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大力扶持,以及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政策引导和市场竞争,民办教育资源配置将更为均衡,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发展差距,抬高底部、夯实基础,推动每一所民办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02.服务教育现代化的民办教育
在国家“教育现代化”工程中,民办教育将不仅仅是添砖加瓦的作用,还应当与公办教育一起成为建设教育现代化的主力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给整个教育事业规划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中有相当部分需要民办教育来完成,民办教育未来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据有关专家的初步测算,要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出的任务,当时的教育总投入大约需要占整个GDP的7%,到2020年国家教育投入如果能达到占GDP的4.5%,那么完成教育的总体任务大约仍有相当于GDP的2.5%需要依靠社会投入。因此,民办教育不仅有必要,也有可能需进一步充分发展。
在可预见的未来,政策、资本以及技术这三者将继续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首先,随着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大局已定,“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势在必行,即使存在一些抵触和质疑的声音,也绝无走回头路的可能。因此,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民办教育的核心政策基础。其次,由于营利性民办学校获得政策许可,将进一步刺激社会资本持续流入民办教育领域,资本依然发挥着教育产业加速器的作用,截至2018年6月,全国共产生137起教育行业投资事件,投资总额已达25.7亿美元,超过了2017年全年水平。同时,随着中国人口结构调整和国内市场的消费升级,教育消费在中国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德勤预计2018年中国教育市场规模将达到人民币2.68万亿元,至2020年民办教育的总体规模将达到3.36万亿元。这一切都表明中国教育市场具备旺盛的生命力和宽阔的发展空间。第三,教育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指出:“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立体化等技术的发展完善,民办教育行业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不断加快,互联网、5G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都在不断增加教育的主体和时空维度,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资源割裂等问题有望得到有效改善。
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而言,伴随分类管理改革的日趋成熟,其与公办学校之间的“政策鸿沟”将逐步弥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有可能在一个更为开放、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和平台上,与公办学校同台竞技,开展良性竞争,形成真正意义上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摆脱歧视性的制度障碍,吸引众多具有教育情怀的举办者加入到民办教育事业当中,使得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向公益办学、捐资办学回归,向举办教育事业的“初心”回归。同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凭借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优势,也并不会成为公办学校的“复刻”,而将采取特色发展和差异化竞争的策略,在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发挥独特的作用。
在基础教育领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改变以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等方面做出努力。在高等教育领域,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如果能够扫除制度性障碍,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同时充分吸收社会资源,在办学经费和师资队伍等薄弱环节与公办高校缩小差距,将有可能在目前高职高专和应用型本科等传统办学层次之外,拓展新的办学层次,创造新的办学形式,产生出类似西湖大学这样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型民办高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到2020年,我国部分大学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前列,到2030年若干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届时,必将有优秀的民办高校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在非学历教育领域,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会更加突出公益性质,为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
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角度来看,分类管理以后,营利性民办学校就是要积极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刺激社会资本的流动和配置,加快教育产业各个细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将教育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将营利性民办学校作为教育市场的一个核心要素进行有效运营和管理。在学历教育领域,营利性民办学校如能规范市场化操作,规制资本介入的形式和方式,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同时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监管,则营利性民办学校就有可能借助市场的力量,有效配置资源,在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外,提供更加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在增强教育选择性的同时,又不致被资本所裹胁和绑架。而相对于营利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与教育相关的资源和课程开发、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等非学历教育则更有可能成为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发展重点,特别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营利性民办学校凭借与产业、行业的天然联系,在彼此频繁的跨界互动中,将有可能诞生民办教育的新模式、新业态,对传统民办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生态产生深远的影响。
03.适应未来的民办教育
首先,不同的学习方式将越来越等价。不同的学习方式虽然有不同的场景、不同的环境适应性,但是学习方式在本质上是等价的。在未来,我们从思想和理念上要认识到不同的学习方式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学习方式的创新发展将成为未来教育形态、学校形态变革最重要的基础和成果。相对于公办教育,受传统教育体制束缚较少的民办教育,更有可能作为未来教育改革的先锋,直接从这场“学习革命”中受益,成为传统教育的颠覆者。
其次,在未来,我们将从原有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产品”的观念,转向“共同利益”的概念。提供教育的主体将走向多元并重,各种性质的教育提供者将被统一,同等纳入政策视野,彼此间的界限消解、等级消除。在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和学习形式方面,将走向多元平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形式将会一视同仁地进入教育体系。学习者的学习将具有终身性、连续性和自主性,任何年龄段、任何形式和场所的学习,都将得到平等认可。在教育内容和方法方面,人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将被同等重视,强调对生命和人格尊严、权利平等和社会正义、文化和社会多样性的尊重,并树立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观,为所有人建设更美好的未来。同时,社会越来越多样化、多元化、小型化和分散化,更加需要个性化的培养,将通过举办可选择的教育来实现个性化教育,选择的内容将更加多样,选择的途径将更加丰富,选择的层次也不分高低。从现今世界教育的趋势也可以看出,公立教育与私立教育之间泾渭分明的界线正逐渐消失,除了举办者或管理者不同,未来公、私立教育之间在办学形式、教育内容、运作模式等方面将不再有本质的区别。
再次,未来的社会将是真实和虚拟、实际和模拟相交织,甚至是虚拟世界越来越占据主导的时代。如果我们未来还是沿用目前这种教育形态,依然按照传统学校、课堂、班级的概念,将无法胜任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未来的教育形态,将实现线上和线下的紧密融合。当前,教育可能是全世界所有的行业中,在信息化、网络化方面最无所作为的领域之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教育体制的惰性,越是体制内的、越是有保障的,就越缺乏变革的动力。所以民办教育将不断加大挑战现有体制的力度,打破传统教育的包袱,将可能率先进入新的教育形态,把线上教育和传统的学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未来人和社会的发展。
04.教育改革的“中国智慧”
教育是国之大计,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也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民办教育发展迈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之际,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作为我国教育领域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既不同于我国原有的民办教育管理模式,在过去的教育历史中并无先例可循,又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分类管理制度,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和套用,可以说,我国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在全球私立教育领域,也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和探索。因此,我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从创制到落地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不仅对我国当前和未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也将为丰富世界私立教育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样本贡献“中国智慧”。也许在大历史的尺度中,这只是无数教育变革中的一个小节点,但正是这样每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微小”进步,不断推动着国家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决定着人类未来的走向。未来随着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平稳落地,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将以全新的姿态,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教育时评】
作者:袁玉芝(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编者按:
又逢高招季,在由2700多所高校组成的招生大军中,民办高校无疑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不断发展,成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向“上好学”教育需求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可以不同,但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上没有例外。如何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为立德树人保驾护航;如何以实际行动推动民办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如何让民办教育在优质特色化发展道路上走得更好,值得深思和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快速发展,规模持续壮大,民办教育已然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发展为“与公办教育并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民办教育事业全面领导是民办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可以不同,但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上没有例外。
1.民办学校不能简单复制党对公办教育的领导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催生了教育体制的多样化,民办教育应运而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人们的教育需求更加旺盛和多元,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有效地缓解了改革开放初期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问题,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为人民提供了更多教育选择。
在党和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精神的支持下,我国民办教育蓬勃兴起。至2018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共有18.35万所,占全国比重35.36%,其中,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重达到62.17%。2018年民办学校招生人数达1779.75万人,在校生数量达5378.21万人。‘
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民办教育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的举办者不是国家机构,而是社会组织或个人;经费来源渠道更加灵活多样;面向社会招生,生源结构更加复杂和多元。在办学模式方面,我国民办学校主要有国有民办、公有民办、民有民办和私立学校等多种形式,办学模式灵活多样;在领导体制方面,我国大多数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权力机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高管理者;在运行机制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市场导向特征。民办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与市场机制的密切联系,与国家的政治文化运行机制的联系不如公办教育紧密。因此,在民办学校不能简单复制党对公办教育的领导模式。
2.发挥党组织推进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
民办教育是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民办教育举办者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相应的法规规范不完善;缺乏董事(理事)会、校长、党组织相互配合、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民办教育党组织覆盖率较低,民办学校党员比例低;干部队伍还不够强;党员教育管理较松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以致出现党的建设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的问题。迫切需要突破党对民办教育全面领导的制度困境,创新与建设党组织有效参与的民办教育治理结构,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确保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党组织推进民办教育走优质特色发展道路的作用。
要创新与建设党组织有效参与的民办教育治理结构。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必须要改革创新民办教育的治理结构。第一,健全上级党组织与民办学校党委(党组)沟通扶持机制。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主办单位党组织挂靠管理、属地管理、指定相关部门和组织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分类管理,可以由上级党组织向民办学校派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时兼任民办学校教育督学。第二,健全民办学校校内的党、校领导管理协调制度。条件成熟的民办高校可以尝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幼儿园、中小学、部分高校、培训机构可在相应部门党组织或社会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下实行董事会、行政、党组织的协商沟通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体制。第三,健全党组织参与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党委(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培育一支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队伍,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提高民办教育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党的领导是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遇到的核心问题,必须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提高民办教育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一要构建党委把关、董事会决策、校长执行、教职工参与以及社会监督的治理体系。二要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要加强和完善基层教师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例如从公办学校选派优秀的、退休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联络员。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四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各领域,全员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发挥党组织推进民办教育走优质特色发展道路的作用。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人民的教育需求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民办教育的使命也从弥补教育资源的不足向为人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选择转变。一方面,新时代的网络教育、人工智能技术等新技术为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个性化教育服务提供了新的可能;另一方面,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教育需求要求民办教育必须把办学特色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充分认识到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和探索民办教育办学特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就要求民办学校党组织要与办学举办者和管理者,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依法办学、坚持立德树人的基础上,共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治理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走优质特色的新时代发展道路。
【今日说法】
【安全案例】实验室故障致师生中毒 学校不止担责!
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们带来安全教育案例集,敬请关注!
案例回放:
某职业学校,为节省资金,实验室设备有些简陋,加之安装的通风设备运行效果一般,导致室内空气循环不畅通。
一天,高护班学生上实验课。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停止运转。一名同学有不良反应,感觉不适,但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继而,又有几名同学有同样的反应,直到最后,共有10名学生身体反应强烈,出现头晕等现象,多数学生和教师轻微呼吸困难,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是有害气体中毒了。事情发生后,他们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中毒学生和老师全部脱离危险。
经过有关人员的检查,导致这起化学实验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室内空气不畅通,有毒气体不能及时排除到室外,滞留于室内造成的。
事故分析:
实验室是学校必不可少的教育设施。实验室的建设应坚持既有利于实验教学,又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良好的通风设备是实验室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实验室应设置给排水、通风管道等,以有利于排除有害气体。我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本案中,该学校的实验室没有安装合格的通风管道,在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后,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致使室内空气不畅通,使有毒气体不能及时排除,违反了《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这样的实验室进行有毒气体的实验,学校应该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中毒事件,但是学校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让学生和教师在有害于身体的教学设施中活动,因此,在本案中,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由于学校校舍问题引发的学生和教师伤害案件,此类案件很易引发多人受伤害,因此要因此学校的重视。
学校要保证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标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果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导致学生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要负责。学校建筑设施隐患包括:危房、旧房;通道、楼道狭窄;体育器材故障;门窗不牢固、没有围墙或围墙太低;实验室不符合标准。《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学校校舍有统一的标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果因为校舍问题引发学生受伤害,学校要负责。
对于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学校一定要经常检查和维修,并且发动全校师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拖延,现实案例中,有些伤害事件是有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或者由于种种熟人关系施工不标准,存在侥幸心理,留有很大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学校安全,尤其是对学生安全相当重要的校舍安全,需要大家全员参与关注,真正让学校成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乐园。
【教育他山石】
强基础 创特色 树品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努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摇篮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社会急需大量实用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主要供给者的职业教育,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
2019年,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牢牢把握发展机遇,积极融入“两城两谷两带”项目,遵循“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办学理念,带领全院的师生们乘坐“奋发前行”号列车,向着梦想和希望的方向奔跑。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是经江西省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市政府部门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800多亩,在校学生5300余人,以“强基础,创特色,树品牌,将学院打造成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办学目标,着力培养有一定文化水平、理论扎实、技能过硬、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较高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大手笔投入和超常规发展,让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职业院校焕然一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也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总投资11亿元,教学设施一流,教学资源丰富。校园总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设施及场馆共21栋,配备大小教室300余间,500人以上学术报告厅8个,智能教室3间,大学生活动中心3000平方米,图书近30万册,校内实验(训)室43个、校外实训基地近20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总值1亿元。赣州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经在学院建成,拥有德国进口5轴加工中心、生产型新能源汽车智能焊接等全省一流的实训设备,可为企业职工、师生提供各项技能培训。学院智慧农业实训中心集智慧养殖、种植、水产、农业科普为一体,可充分满足现代农业专业群内多种功能需要。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与专业设置、在校生人数相匹配的专兼结合、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青年教师卢培文领办成立江西省第三批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西省卢培文数控加工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晖等16人领办了市级“大师工作坊”;有刘源等国家级别技能竞赛裁判6人,钟闽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10人,左伟平等省级首席技师7人,杨孟鸿等江西省科技特派团成员5人,陈曦等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2人,曾卫平等“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师3人,吴辉生等“全省模范教师”荣誉称号教师7人。
到2023年,学院计划通过引进和培养等渠道,使学院专任教师达到450人左右,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00人,正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50人,“双师型”教师180人,计划培育省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同时,将聘请校外企业家和一线工程技术专家组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专业教学和实践活动,并定期聘请校外专家为师生讲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改革效果显著。
学院开设的8大院系15个专业各具特点,其中信息工程系开设的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两个专业都是学院的特色专业,与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联学、实训、实习等校内外基地和校内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打造了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校内外实践基地3个。机电工程系目前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个专业,主要培养机电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制造等领域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技能人才,各专业均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形成了以骨干教师为学科带头人的特色教学管理体制。园艺与园林工程系的园艺技术专业,是学院首批办学的特色优势专业,以乡村振兴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利用自身区域优势,与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内的中车生一伦电机有限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有效保障了汽车工程系学生就业。
砥砺耕耘,硕果累累。2019年,刘辉、谢学林分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综合机械与自动化项目冠军和第3名,谢妙安获得江西省高职技能竞赛艺术插花项目三等奖。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西选拔赛综合机械与自动化项目集训基地、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两个项目落户学院。思政课教师黄小琼申报的“现代学徒制育人实践中高职生工匠精神培育的研究”获得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第4届中国青年技能营闭营式、赣州市第六届技术能手大赛启动仪式等活动的举办,展现了学院师生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助力建设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学院。
教育之本在于育人,“服务人的发展”是职业教育近年来迈进的重要一步。未来,学院仍将立足江西,面向国内,依托优势专业,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以高标准引领江西省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为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积极探索合作化办学,引进先进技术和理念,结合当地优势特点,以“工匠精神”为育人标准,以“办好一个专业、服务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传承一方文化”为专业发展目标,努力为赣南、江西乃至全国培养新时代所需要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来源:中国教育报 黄珍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