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搭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架构,学校将开展优秀学生选留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留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选留人员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培养。
二、岗位与指标
(一)选留岗位:学工助理、教学助教、行政助理。
(二)选留指标:10—15名。
三、选留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留对象:我校应届优秀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形象气质良好。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2.学习成绩良好并套读本科,能顺利获取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原则上专科毕业一年内获取)。
3.认同学校文化、办学理念、育人方向和核心价值观。
4.有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选留程序
(一)从大二开始预选培养,大三持续培养,毕业前进行留任考核。
(二)操作流程:
1.5月28日—6月5日,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选留培养申请表》(附件1)。
2.6月6日,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遴选优秀学生向学校推荐,将推荐人员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处。
3.6月7日,人力资源处会同学生处、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核与汇总。
4.6月中旬组织初试与复试。
5.6月下旬通过面试人员报院长审批。
6.学校安排通过面试的学生到相关岗位实习,并按需配备导师,加强对选留学生的培养。
五、待遇与考核
(一)聘用:选留学生实行两年聘用制,聘期从通过预选当年9月开始计算。
(二)考核:人力资源处与学生处、教务处定期对选留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其进一步培养的重要依据。选留学生实行一年一考核,大二结束时实行预选培养考核,大三结束实行持续培养考核,考核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具体组织与实施。
(三)待遇:大二预选培养期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大三持续培养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