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大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和条件
遵照《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通报类别
(一)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三好学生
(二)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
(四)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文明寝室
(五)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七)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十)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十一)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校园十佳人物
三、申报对象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全体在读学生。
四、名额分配和申报
(一)校级先进
1.各个类别校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院(系)等额推荐。未达到推荐条件的,院(系)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2.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不分配推荐指标,由院(系)按条件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拟评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寝室的,其成员在本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拟评三好学生的,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拟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应无必修课补考(重修)科目。
(三)主要表现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奖励实施办法)进行评选。
2.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需提供相应作证材料。
3.文明寝室:室长的带头表率作用好;模范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在班风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寝室特色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需提供相应作证材料。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学雷锋助学助残、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应多次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和比赛,并取得成绩。
6.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7.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等情况之一或多种困难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8.校园十佳人物推荐类别:
(1)学习标兵:学习成绩优异并无不合格科目,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学年总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排名的前五名,其它评选条件参照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进行;
(2)自立自强标兵:生活中自立自强,始终充满正能量,平时生活中勤俭节约、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文体活动并表现突出。其它评选条件参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进行;
(3)班干部标兵:所在班级必须是优良学风班,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团结班级同学、工作业绩突出、在同学当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很好的组织带领班级同学参加学院的各类文体活动;班级组织的活动次数每学年不低于10次;班级出勤率不低于95%;其它评选条件参照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执行;
(4)团干部标兵:落实共青团的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社团、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活动中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其中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发挥榜样作用;其它评选条件参照优秀共青团干部执行;
(5)社团社长标兵: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过硬的专业技能,所带领的社团发展良好,管理的社团在社团年检中评定为星级社团,在学习和生活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其它评选条件参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执行;
(6)精神文明标兵:思想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学习且学习取得优秀成绩(最终考核成绩不低于90分);其它评选条件参照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执行;
(7)寝室长标兵:寝室每学年卫生评比为优秀的次数不得低于评比总数的80%;宿舍内部有较好的文化氛围;宿舍成员在待人接物上有较好文明礼貌行为且该学年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它评选条件参照文明寝室的评选标准执行;
(8)体育活动标兵:有体育特长且在体育活动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其它评选条件参照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执行;
(9)青年志愿者标兵:有较好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次数不得低于6次;
(10)学生会干部标兵:学习成绩必须进入班级前十名,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学生会各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由辅导员根据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各二级院(系)。二级院(系)根据条件进行评审确定人选,上报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二)各二级院(系)成立评审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分管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组成,负责评选的宣传、组织和审查、上报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四)凡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必须提供纸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成绩表》,同时认真填写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2),经院系审核盖章后,本着节约资源原则,一式一份上报到学生处,且不归还。
(五)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上报之前要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并正确对待师生意见。
(六)此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院(系)要按时组织评选申报,申报个人不可以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奖项,校级奖项电子、纸质材料请于4月1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一并上报学生处,逾期则视为放弃。
(七)校园十佳人物全院只评定十名,各二级院(系)每个评定项目推送最优秀的学生参加评定。
六、表彰
拟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五四期间统一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晶铧 联系电话:58466528
附件:1.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推荐审批表
3.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名单汇总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