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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上期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2018-01-11
佚名
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上期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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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预防和制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切实保障考试考核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考试氛围,学院决定要求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组织和督察工作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教学督导、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学督导为成员的院考风考纪检查组,负责全院的考风考纪检查工作。院考风考纪检查组主要对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要在考试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各班级要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申学校考试纪律和违纪处理规定,引导学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认真备考。特别要强调学生的违纪行为及其处分情况将在教育部学生学籍管理平台如实记载,其信息将进入学生的诚信档案。

   (二)各二级学院在考试前要通知所有学生:参加每场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

三、认真培训,强化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意识

   (一)各二级学院要召开监考人员培训会,按照监考要求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教师的监考行为。

   (二)监考人员要在开考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严格清场,宣讲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核查学生身份,对没有携带证件的考生在不能确定其身份的情况下不予考试。

   (三)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认真负责的教师进行监考。

   (四)除特殊情况外,监考人员一律不得让他人代替监考。

   (五)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考场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监考人员有义务有责任进行制止,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由考风考纪检查组人员发现学生作弊的考场监考人员和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通报。监考严重失职,构成教学事故者,按《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严肃考纪,建立学生违规快速处理机制

   (一)考场有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表》上详细记录学生违纪或作弊具体情节和情况,同时尽量掌握学生违纪或作弊证据。

   (二)《考场记录表》上要求学生对违纪或作弊情况进行签名确认。学生不签名确认的,监考人员可直接进行认定。

  (三)教务处将按照《考场记录表》中的记录事实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五、有关要求

    考风考纪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努力支持和配合。各二级学院要把加强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培养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大事来抓,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确保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