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统一规定,按照《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学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经对申报材料初审,拟确定唐晓庆同志为推荐对象。
一、推荐名单
中级(1人):唐晓庆
二、公示受理事宜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7日-11日(3个工作日)
受 理 人:冉孟廷 023-58190075
三、具体要求:
(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为方便调查核实,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对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特此公示。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