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经重庆市教委同意,市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第二次民办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第二次民办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教育科研人员、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和教师均可提交参评成果。优秀科研成果表彰数额不限。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二、评选条件
成果内容是围绕民办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而取得的业务成果和工作经验成果。成果形式多样,包括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建议)、学术随笔、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实践案例、著作等。作者必须是参评科研成果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取得成果时间限定在2015年1月1日以后。
三、成果申报流程
满足评选条件并准备参评的成果请填写《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优秀成果参评表》(附件二)、成果word电子稿和纸质文字稿各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明期刊名称和发表的日期),于2018年11月10日12:00前报学院教务处。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18183158303,电子版发钉钉或OA中。教务处于11月10日16:00前报高职专委会秘书处。
希望全校教职员工积极参评,因时间紧,请各位按时提交成果word电子稿和纸质文字稿。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