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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专升本政策宣传 及2019届高职毕业生“专升本”预报名的通知

2018-11-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适当调整专升本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讲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2019届“专升本”预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升本政策宣传

    按教委《关于做好“专升本”相关政策宣传的通知》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将专升本的相关文件和精神传到全校每一位在校学生(含新生),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精神,并让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名确认(附件5:2019年专升本政策宣传确认)。各班级的宣传签字确认名单,最终由辅导员老师、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存档。

    签字确认名单提交截止时间:

    2016级  11月18日之前;  2017、2018级   11月25日之前

二、选拔对象

    我市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19届毕业班学生(含退役复学和“3+2”“五年一贯制”毕业班学生)。

    重庆籍生源市内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8年退役,并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市外生源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按国家相关规定,回生源地参加选拔。

三、报考资格条件

    目前教委还未下发2019年专升本工作方案,暂时参考2018年文件精神,具体条款如下,参见附件1:

    参与选拔的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达到下列第(一)(三)(四)(五)款要求,即具备报考和被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优良。自2019年起,在高职(专科)期间,必修课若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50%(含)。招生类别不同的相同专业,如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相同,按同一专业处理;如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不同,可按不同专业处理。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奖励的考生,申请免试选拔,不受此款要求的限制。对报名时,相应大赛项目结果尚未公布的考生,可预先报名,结果公布后予以确认,但此类考生,如同时报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选拔的,则必须满足本款的要求。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

四、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考试科目

    请参见附件2:(2018年教委文件)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方案(不含附件)

五、志愿填报

    2019年起将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和网上预录,请参见附件1(2018年教委文件)渝教学函〔2018〕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志愿填报和预录工作规范的通知(审定稿排版)

六、专升本预报名

    本次预报名严格按照2019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要求,预报名只作为学校掌握学生准备参加专升本意向统计,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以2019年3月最终排名及审核结果为准。

    请各二级学院进行预报名初审,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预报名数据(附件6:(校内)2019届优秀毕业生“专升本”预报名初审表)发至教务处祁巧燕OA邮箱。

七、我校专升本学生分专业排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