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和《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有用人才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资格条件规定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综合素质与综合表现(德育)合格。
2.在规定学制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
3.校级人文素质公选课修满4学分。
4.考取一个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特殊专业可在中级以下。
(二)英语要求
1.参加CET-A级考试分数达20分及以上。
2.原中学外语属小语种学生可申请免试。
(三)计算机等级要求
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或CCAT考试分数达40分及以上。
(四)职业资格认证要求
1.考取一个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参加国家、市级专业技能大赛,获等级奖以及校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可置换专业资格证书。
二、结业条件
所有毕业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制时间内达到上述毕业条件均视为合格,如期颁发毕业证书;否则按结业处理。
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二年内补足毕业资格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原二级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后二年内仍未达到毕业资格条件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三、肄业条件
对学满一年半以上的在籍学生,且所修学时超过总学时30%的退学学生,根据本人申请发给肄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