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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优秀学生选留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校内各部门: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搭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架构,学校将开展优秀学生选留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留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选留人员宁缺毋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培养。

    二、岗位与指标

  (一)选留岗位:学工助理、教学助教、行政助理。

  (二)选留指标:1015名。

    三、选留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留对象:我校应届优秀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形象气质良好。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2.学习成绩良好并套读本科,能顺利获取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原则上专科毕业一年内获取)

    3.认同学校文化、办学理念、育人方向和核心价值观

    4.有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选留程序

  (一)从大二开始预选培养,大三持续培养,毕业前进行留任考核。

  (二)操作流程:

    1.528—65日,各二级学院在本院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学生选留培养申请表》(附件1)。

    2.66日,各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材料,遴选优秀学生向学校推荐,将推荐人员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处。

    3.67日,人力资源处会同学生处、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核与汇总。

    4.6月中旬组织初试与复试。

    5.6月下旬通过面试人员报院长审批。

    6.学校安排通过面试的学生到相关岗位实习,并按需配备导师,加强对选留学生的培养。

    五、待遇与考核

  (一)聘用:选留学生实行两年聘用制,聘期从通过预选当年9月开始计算。

  (二)考核:人力资源处与学生处、教务处定期对选留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其进一步培养的重要依据。选留学生实行一年一考核,大二结束时实行预选培养考核,大三结束实行持续培养考核,考核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具体组织与实施。

  (三)待遇:大二预选培养期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大三持续培养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