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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8届毕业证发放及结业换发毕业证办理事宜的通知

2018-06-13

各二级学院:

现将补足毕业条件办理毕业证及结业换发毕业证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6月15日截止2018届第一批毕业证办理,在此之前达到毕业条件的将在25日发放毕业证。

2、6月15号至7月15日达到毕业条件的将在25日后陆续办理发放毕业证。

3、预计在7月份将2018届结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发给各二级学院,届时请及时通知学生查看核对,如有6月份参加课程考试合格,选修学习取得学分、参加等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学,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反馈情况,以便及时办理毕业证。

4、6月30日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将在学信网按照“结业”注册学历,结业学生在结业后二年内补足毕业资格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原二级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合格者办理颁发毕业证。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后二年内仍未达到毕业资格条件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4、请补足毕业资格条件的结业学生提交《学业置换申请表》,经原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将在每年11月下旬集中办理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