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将该赛事校内选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具体工作。
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八、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宣传发动、参赛报名、初赛、复赛(网络评审)、决赛(现场答辩)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18年4月)
各二级学院要组建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挖掘优势专业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组织发动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深度挖掘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特别是已经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同时,积极动员指导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院优势,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二)参赛报名(2018年3月28日-5月3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
1.项目计划书: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注册公司项目)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PPT: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3.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上传文件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三)竞赛安排
1.初赛(2018年4月30日前)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或就业秘书作为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各二级学院的参赛项目统一报送至教务处,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路演和评审,评选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20%,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2)各二级学院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数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20%,其中申报项目总数以大赛申报系统5月3日12:00之前统计的有效作品数量为准。
推荐到校级复赛的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8日17:00前将《项目推荐表》(附件2)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王伟OA或钉钉中。
2.复赛、决赛(2018年5月)
(1)校级复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进入校级复赛项目总数的75%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现场答辩和项目路演(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向市赛推荐优秀项目。市组委会将根据各校报名数量、各届比赛成绩按比例分配参加市赛名额。
(3)市赛阶段(7月-8月)
1.金银铜奖争夺赛。各高职院校推荐参加金银铜奖争夺赛的项目进行现场会评,决出金银铜奖。
2.金奖复活赛。金银铜奖争夺赛中少量未入围金奖的优秀项目可以申请进入复活赛,由项目所在的学校提出申诉,由大赛专家组和仲裁组共同裁决。
3.全国大赛选拔赛。所有金奖项目参加全国大赛选拔赛,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国赛。
九、激励政策
(一)国赛集训(8月-10月上旬)
组织国赛项目特训营,聘请相关专家对入围国赛项目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观摩学习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主赛道金银铜奖180项(金奖35个、银奖65个,铜奖8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金银铜奖若干项,设置市级优秀奖300项。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设高校优秀组织单位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若干,并对金奖项目的创业导师(或团队)颁发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证书。
十、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决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