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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安排的通知

2018-04-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安排,新华社重庆分社(教育部指定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单位)将于2018年4月23日、24日对我院2019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电子图像采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拍摄时间、地点:

金龙校区:4月23日,2号教学楼201教室;

天城校区:4月24日上午,3号教学楼407教室

    二级学院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见《201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缴费

    请各班辅导员老师参照拍摄名单,按20元/人收费,于4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教务处祁巧燕处。

三、车辆安排:

    4月23日、24日需有专用车辆接送新华社重庆分社的两位拍摄人员。

五、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具体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电子图像采集。

2、学生需注重形象。

(1)、尽量着正装。

(2)、拍摄时不得戴帽。

(3)、原来佩戴眼镜且毕业后准备长期佩戴眼镜的同学拍摄时可戴眼镜拍摄,其余学生不得佩戴眼镜拍摄。

(4)、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

(5)、因为拍摄背景为蓝色,最好不要穿蓝色的衣服。

3、请各院系安排现场专人负责,各班主任必须到位,参照拍摄时间安排表,组织好本班学生,于拍摄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按拍摄名单的先后顺序列队安静等候,听候教务处现场工作人员的临时调整。            

为了避免毕业电子图像采集数据上传学信网时数据匹配出错,要求每个班级学生全部到位后按电子图像采集名单上的“顺序号”整理好队伍后,方可按顺序拍摄。请各二级学院及所有学生理解配合。

4、在拍摄前,学生必须严谨地查看自己的毕业图像采集信息并签字,如有错误及时反馈,否则责任自负。

5、请通知各位学生按时参加拍摄,否则由于未按时参加拍摄,影响毕业证的领取,责任自负。

六、请金龙和天城校区为参加电子图像采集的班级作好调课安排。

七、拍摄教室需在所有的玻璃上都挂好颜色较深的窗帘,请后勤服务中心帮忙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