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保障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时间
2017年6月20日—6月21日
二、提前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相关要求
所有毕业班辅导员必须于6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能够办理的毕业手续(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毕业生离校程序表)统一进行办理,确保大多数毕业生在返校时能够顺利领取毕业证书和完成学校相关规定,少数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全部将手续办理完毕的,辅导员将能办理的手续全部办完,为毕业生返校后办理减轻负担。
三、办理地点
鉴于毕业班辅导员提前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的情况,各处室办理地点不变,全部在各自办公室,软件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表演艺术学院集中办理地点分别在本学院办公室,经贸学院毕业生和电子工程学院(汽修专业)毕业生在天城校区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期间,各二级学院领导、学工秘书、教学秘书要坚守工作岗位,所有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现场集中办公。
四、各单位职责分工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与就业处
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及校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1.学生事务中心
(1)督促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档案归档。
(2)组织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毕业生中有处分的学生的离校审核工作。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协助财务处做好毕业生奖助学金的实施发放工作。
(2)负责毕业生中生源地贷款学生的贷款确认工作。
3.职业发展中心
(1)指导各二级学院收取已就业学生就业协议书,未就业学生填写就业登记表、接受就业推荐。
(2)认真做好需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的继续推荐就业工作。
(3)报到证发放各二级学院。
4.学生党团活动中心
(1)组织开展系列文明离校活动。
(2)安排校广播站开展毕业生离校专题栏目。
(3)学校党校进行毕业生党员教育。
(4)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要求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要全部从学校转走。
5.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1)检查毕业生宿舍,清点宿舍公共财产,办理财产押金退还或补交手续。
(2)做好宿舍公共财物、毕业生个人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生离校前的人身安全。
(3)宿舍管理员负责办理各栋宿舍钥匙、专电押金等清退手续并开具验收证明。
(二)二级学院
1.负责对毕业生及其离校事宜的全面与具体管理,协助财务处清查毕业生欠费问题,协调学生返校食宿问题;所有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在6月15日前将所带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表和离校程序表上可以办理的签字盖章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全部办理完毕,学生处在6月15日后到各二级学院逐一检查。
2.负责组织落实未达标毕业生重修考试。
3.组织毕业生座谈、开展系列文明离校活动(6月19日—21日)。
4.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并于6月25日前完成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
5.认真落实毕业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6.发放报到证。
7.验收顶岗实习报告、离校程序表并开具证明。
(三)后勤服务中心
1.做好校园清洁及绿化美化工作。
2.管理好校园食堂饭菜质量和卫生工作,监督好校园超市、私人小卖部、快递邮寄点等物价规范和物品质量工作。
3.做好校园施工管理协调工作,确保毕业生平安、有序和温馨离校。
(四)保卫处
1.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2.负责行李安检。
3.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毕业生离校期间,安排24小时值班工作。
5.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杜绝群体恶性事件发生。
(五)教务处
1.验收各项手续和发放毕业生毕业证。
2.安排、统筹、部署、落实未达标毕业生的重修考试。
3.按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学生处提供的德育不合格学生名单缓发毕业证。
4.负责学生证注销工作。
(六)图书馆
1.2017年6月5日前将毕业生中有借阅图书未归还的学生名单交给各二级学院,由辅导员逐一联系学生进行核对。
2.各辅导员于6月8日前与学生逐一联系后,确定书籍已经无法归还学生名单,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至图书馆,图书馆将这些不能归还图书的价位进行落实后,将名单和相应的赔偿金额一同交至财务处。
3.毕业班辅导员在为学生集体办理离校手续时,图书馆在学生离校程序表上对无法归还图书的学生注明赔偿金额并加盖图书馆公章,学生办离校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去图书馆进行办理。
(七)财务处
1.提供欠费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结算毕业生应交相关费用。
3.办理财务审核手续,欠费学生办理交费手续。
4.实施毕业生奖助学金的发放。
(八)天城校区
全面负责天城校区毕业生离校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禁酗酒等任何有悖文明离校的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严防任何影响学校稳定和安全的现象出现。
(二)重视并做好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毕业生客观分析自身情况,处理好环境适应、求职择业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增强心理调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三)做好对毕业生离校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严肃校规校纪,对个别学生利用离校之机违反校规校纪的,应按《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