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总结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为优秀毕业生就业提供依据,现将2018届优秀大学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评选条件
评选人数控制在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中《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中“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二、参评材料
1.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需填写一份《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大学生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请用第三人称填写推荐理由)(附件1);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各二级学院需按评选结果填写《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届优秀大学生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审批表、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切勿更改格式,内容请以仿宋,小四号字体填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生与就业处。
三、截止日期
请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与就业处刘蛟龙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