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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26
教务处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良好的学风是良好的校风校纪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学习精神与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前提。只有加强优良学风建设,才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规,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校风校纪的根本好转。开展优良学风班建设,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班级集体荣誉感,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内在动力,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深动活泼、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以抓好学生早晚自习和课堂纪律为突破口,以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成绩为重点。真正实现同学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形成优良的学习学术风气。

二、总体目标

通过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活动的开展,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结成一帮一互帮互学对子,自觉养成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习习惯。努力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奋自强、敬业奉献的合格高职学生。

三、评选范围

全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班级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2017年12月24日-2018年1月30日

2.时间范围:每年9月-次年7月

3.评选时间:每年8月

4.颁奖时间:每年9月28日

5.荣誉有效时间:1年

五、评选标准

(一)评选优良学风班需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团结,集体荣誉感强,互帮互学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2.全班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

3.早、晚自习出勤率平均达95%以上;上课出勤率平均达98%以上。

4.上课纪律好,玩手机、睡觉的学生少于2%。

5.全班学生学习效果显著,各门必修课程考试及格率达85%以上且优良率达60%以上,各种竞赛成绩和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

(二)凡符合以下任一项者不得申报或取消其当年评选资格:

1.凡班级有学生在评选时间范围内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且占班级人数的2%及以上者。

2.凡班级退学学生占班级人数2%及以上者。

3.凡班级未认真评教且未评人数占班级人数2%及以上者。

4.凡班级学业清理受到口头警示及以上占班级人数3%及以上者。

5.凡班级欠费人数占班级人数2%及以上者。

6.凡班级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7.凡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者。

8.凡班级有不尊敬教师者。

六、评选办法

1.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

2.优良学风班的评选采取班级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批准的程序。

七、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评选程序为班级申报,二级学院评选后推荐排序(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良学风班级数不得超过本院系班级总数的20%),学校组织复审并评选出“优良学风班”、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2.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名单,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公示3日。

八、奖励政策

1.凡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凡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才有资格进入优秀班级的评选;

3.凡获得优良学风班的辅导员,绩效积分加10分/年;

4.凡获得优良学风班的任课教师,绩效积分加10分/年;

5.凡获得优良学风班的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学校将在职称评审和各类评优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6.凡连续两年获得优良学风班的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绩效积分加20分/年。

九、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评选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2.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并将班级在评选学年所获证书或奖励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凡经核实,若班级存在所报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班级所在二级学院本年度的评选资格。

3.请各二级学院于每年7月20日前将经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