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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关于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2017-10-16


关于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助学单位、各位考生: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助学单位:


1.通知各位报考考生登录http://zk.cqksy.cn/查询并牢记座位号按时按要求参考,在查询座位号的时候务请阅读考生答题须知。


2.通知已经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到相应区县自考办领取补办的准考证;如有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及时到相应区县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


3.组织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醒考生按要求携带证件、规定的相应考试用具参考。特别提醒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舞弊论处,严禁代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


4.安排专人负责所属考生的参考、安全等相应工作。


二、各位考生:


1.请登录http://zk.cqksy.cn/查询并牢记座位号按时按要求参考,在查询座位号的时候务请阅读考生答题须知。


2.准考证领取:已经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到相应区县自考办领取;如再有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及时到相应区县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


3.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考,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的要求,“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4.请携带2B铅笔、橡皮擦和黑色签字笔以及座签上明确规定的相应考试用具,牢记自己的座位号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5.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舞弊论处,严禁代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考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章制度。请各位考生认真学习并严遵相关规则。


备注:万州区考点设立在在万州中学(五桥)。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关于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