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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实习工作职责

2018-05-02
教务处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实习工作职责

         一、学院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实习总体管理,为实习管理主体牵头单位。

2.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制定人才培养(实习)方案,制定(修订)《实习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拟定《年度实习工作安排实施意见》,部署及总结各项实习工作。

3.负责统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与企业合作的“共建班”、“订制班” 等建设。

4.组织考察、开拓新的校企合作、实习单位和对现有合作单位进行调研评估。

5.牵头组织接受市教委等上级部门的各类实习检查及材料上报。

6.审核二级学校实习实施(计划)方案, 并督导实施。

7.检查、督促二级学院对实习的过程管理。

8.起草、修订、审批、签订与实习单位的各类协议。

9.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信息收集,做好校企合作实习档案管理。

10.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巡查)、监督、评估、总结、交流及学年考评。

11.实习情况信息收集,并报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

12.审核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课时补贴申请,造表审批,提交人力资源处发放。

13.审核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实习成绩,负责将学生实习成绩纳入学籍管理。

14.牵头面向实习合作企业的兼职教师的选聘、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

1.遵照国家实习政策,落实学校下达的《实习管理办法》,建立本部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2.按照学校要求实地考察评估,落实共建实习单位。

3.负责实习的具体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实习及驻企管理工作。

4.根据经学校同意的实习单位资源,具体分配落实实习单位。

5.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安排按专业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6.负责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教育和实习前培训。

7.负责每位学生实习出发前《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和《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等文件的签订。

8.负责对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并做好过程管理各类记录。

9.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习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10.组织实习的考核,评定实习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11.整理、归档和上报有关实习材料。

12.鼓励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13.突发事件的处理。牵头本部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处置。

二、教育发展事业部职责

1.配合学校考察、联系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并形成考察报告;

2.协助学校落实实习安排和实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