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务动态>【考试中心】关于渝教考发[2018]5号文《7个艺术类专业停考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继续报考问题的通知》的说明

【考试中心】关于渝教考发[2018]5号文《7个艺术类专业停考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继续报考问题的通知》的说明

2019-05-05
考试中心

关于渝教考发[2018]5文《7个艺术类专业考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继续报考问题的通知》的说明

 

  1. 考过渡文件,去年底是最后一次办理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证。由于去年底有部分考生考完了全部课程,但文凭在今年才能办理下来,由于这个原因,这部分考生未能在去年底办理原艺术专业本科文凭,鉴于所有课程均在去年考合格且毕业论文也答辩通过,考试院7艺术专业停办毕业证的时间延长至2019年上半年。意思是,只符合原艺术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在今年上半年可选择按原艺术专业办理毕业证也可选择按汉文专业办理毕业证。

  2. 对合格课程不到艺术专业毕业条件,但按停考对应原则,一门对一门,能达到文专业办理毕业的考生(一般应该是合格14科以下,但合格12科及以上,按以下原则步骤来为艺术专业考生继续提供毕业办理服务。

    1. 对于4个本科艺术专业未能达到原艺术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只要合格课程门数在12门及以上,可参加原艺术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即可按汉文本科办理毕业。(简言之:做艺术专业论文办汉文专业毕业

    2. 毕业艺术考生后续毕业论文答辩仍在原主考学校进行符合毕业条件后。今年上半年还办理一次原艺术专业毕业证。

  3. 有符合条件还没有申请办理毕业证的艺术类考生,务请于2019年5月10日16点前根据http://www.cqeec.com/xyjw/html/160/19929.html关于启动2019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证办理的通知》的要求办理毕业证。

  4. 咨询电话023-58419180